丽水遂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2023年丽水市遂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技人员共6名。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4名,医共体成员单位(基层乡镇卫生院)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遂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遂昌县户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3年3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3.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其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材料;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责任心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
3.报名需填写《2023年遂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主页和本人页)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盖学校专用章。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历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书面证明。
4.委托报名。委托人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和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50元。
(二)资格认定
报名对象的资格认定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其中:“学历学位”以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作为认定依据,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作为认定依据;“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作为认定依据。相关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学历学位的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之前。报考职位可按照所学专业或执业资格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凭缴纳报名考试费发票或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局四楼405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者,不能入围面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两家县级医院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在遂昌县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人员还应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每延期一年取得执(职)业资格,就对应地延长服务年限。聘用五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的,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计划表中涉及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14日。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执行。
5.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和健康遂昌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遂昌县卫生健康局0578-8132066
举报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8165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0578-81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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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遂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计划.xlsx
附件22023年遂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