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未从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官网搜集到2021录取分数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21年在全国各省市投档分数线,不含征集志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投档分数线和实际录取分数线可能不同,正式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与省市考试院、学校官网公布的录取分数进行比对,确保无误。
1、2021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投档分数线
年份 | 省份 | 科目 | 批次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组 | 投档分数 | 选科要求 | 备注 |
2021 | 四川 | 理科 | 专科 | 5193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150 | ||||
2021 | 四川 | 文科 | 专科 | 5193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150 | ||||
2021 | 云南 | 理科 | 专科 | 5174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311 | ||||
2021 | 云南 | 文科 | 专科 | 5174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287 | ||||
2021 | 湖北 | 物理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5 | 第05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湖北 | 物理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6 | 第06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湖北 | 物理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7 | 第07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湖北 | 物理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8 | 第08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湖北 | 历史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1 | 第01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湖北 | 历史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2 | 第02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湖北 | 历史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3 | 第03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湖北 | 历史 | 专科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X00104 | 第04组 | 200 | 不限 | ||
2021 | 贵州 | 文科 | 专科 | 1529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214 |
2、民办四川天一学院介绍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是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所综合类普通高等专科学。学校创建于1991年12月,建校时名为“四川天一开放函授进修学院”。1994年3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为独立设置、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定名为“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2004年,学校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全省首批(42所)实施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是16所高职高专中唯一的一所民办高校。2007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院成为“高职专科与自考本科衔接试点院校”,并与四川大学合作,成教学生通过三年的大专+本科套读,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文凭。2016年,学院正式启动升格本科院校工作。2018年,学院被纳入四川省“十三五”本科院校设置规划。2019年,学院入选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试点院校。2021年,学院“233+X”人才培养模式被认定为四川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
2022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或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其他有关文件应该录取的学生。
第十条 无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十五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