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正文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是多少分?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分?

2021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是多少分


根据各省市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在全国各省市投档分数线,不包含征集志愿分数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投档分数线和录取分数线可能会不同,正式填报志愿时需要与学校官网公布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无误。


1、2021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投档分数线


年份省份科目批次院校代码院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组投档分数选科要求备注
2021广东物理专科14757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502
198

2021广东历史专科14757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01
280


2、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介绍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于2021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


2021年5月10日,教育部正式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公布了2021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新设、更名、合并调整、撤销的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备案名单,其中,汕头市新设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获得批复,计划于2021年秋季正式开学(学校代码:14757)。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专业化程度高、具有相当规模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为区域学前教育提供较大数量优质师资的同时,还将成为学前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粤东地区学前教育合作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全方位深化粤东地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2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备注:


1.体育类专业(以下为广东省体育类投档总分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如院校在省内录取时采用上述模版录取规则,则无需表述本项内容;如院校在省内录取时另行制定录取规则,则需表述学校综合分的具体合成方式。)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院校投档总分750分,以高考文化课总分和体育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艺术类统考专业


音乐类、美术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二十八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