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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招生办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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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9,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第三条 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学校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医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和党政督查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00分以上(含100分)。高考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150分制折算。英语口语不作要求,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我校分别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韩国牧园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3以上专业课程是外教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增开韩语课,部分课程是韩语或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或学校网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在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各类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学校网址:https://www.huas.edu.cn;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s://zj.huas.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7186059。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736-7186028。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huas.edu.cn/)上公布。


第三十二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求职补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文理学院学费:普通类专业有3600、4500、5000、5400、5900元/生/年等不同标准,艺术类表演、美术专业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120000元(仅供参考);住宿费:普通宿舍500-600元/生/年,公寓制宿舍700-1200元/生/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一、湖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
 

⑴ 学费及住宿费:(2022级新生最终收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最终核发的文件为准。)


专业

大学期间(4年或5年)学费标准总额

住宿费标准(元/生˙年)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14400

一、住宿费
  公寓制宿舍:
  一类:1200
  二类:1000
  三类:700-800
  普通宿舍:500-600
二、空调使用维护费
  一类、二类、三类公寓以及普通宿舍每生每年分别加收空调使用维护费100元、80元、50元、20元。

文、史、哲、理类

18000

经、法、教、管类

20000

工科、体育类

23600(29500五年)

艺术和新闻传播类

表演、美术专业

32000(师范生21600)

其他专业

24000(师范生20000)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72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72000

视觉传达设计

120000(仅供参考)


备注: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每生4年总额16000元收取学费。


公费定向师范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书籍费,其他代收费据实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暂未确定,上表中的价格为参考收费标准总额,待发改委审定收费标准后再进行收费。


⑵ 代收费相关说明: *号项目为必缴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体检费

90

新生入学体检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50

学生纳入常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学校按350元/人/年代收保险费(代收额最终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为准,多退少补)。参保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缴纳,不愿意参保的,缴费时不勾选该项,并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缴费不参保的,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为其办理退费手续。

*军训服装费

99

含迷彩服、帽徽、肩章、帽子、解放鞋、外腰带、圆领短袖T恤等。

*教材费

1000

大一、大二年级所有课程教材统一征订,统一发放。第一学年代收教材费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床上用品

488

为防止“黑心棉”流入校园,同时为了更好服务学生,方便学生,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创建舒适、优雅的寝室生活环境,保持学生公寓卧具整齐、美观,学校建议新生购买由学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提供质优价廉的床上用品,一套共10件(含盖棉胎、垫棉胎、垫絮内套、纯棉被套、纯棉床单、纯棉枕套、枕芯、涤纶蚊帐、凉席、行李袋套)。不愿意购买的,缴费时不勾选该项,报到时不领取;缴费未领取的,学校核实后将为其办理退费手续。


说明:湖南文理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5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都比较贵,通常本科专业15000-25000元每年,专科专业8000-15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那就更贵了。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湖南文理学院简介

湖南文理学院(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简称“湖南文理”,坐落于湘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常德市,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与常德市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湖南省2011计划”,2017年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高等教育办学初始于1958年,1999年7月由原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常德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常德师范学院,2003年2月更名为湖南文理学院。升本前后,有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常德教育学院、常德市艺术学校、常德市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等大中专学校相继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