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藏农牧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藏农牧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藏农牧学院。办学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性质∶公办省(区)属高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0693。学校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区、市)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3. 修订西藏农牧学院招生章程;
4.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 组织实施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 履行西藏农牧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 支持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 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西藏农牧学院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五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招生,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参照平行志愿录取中的考生报考志愿顺序进行招生。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发生改变。
第十七条 普通本科批次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者,先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文、理科类不同的单科成绩(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第十八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西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农牧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农牧林水地矿师范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实行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免收学费、住宿费,每年补助生活费3000元/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94-5888499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4-5822054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
邮 编:860000
电子邮箱:xznmxyzsjyc@xz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xza.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西藏农牧学院收费标准
2022年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住宿费标准(元/年) |
090101 农学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90102 园艺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90103 植物保护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 本科 | 文史/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120302 农村区域发展 | 本科 | 文史/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动物科学学院 | 090701 草业科学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090301 动物科学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90401 动物医学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食品科学学院 | 本科 | 理工 | 4 | 3080 | 800 | |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本科 | 理工 | 4 | 3080 | 800 | |
071004 生态学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82503 环境科学 | 本科 | 理工 | 4 | 3080 | 800 | |
090201农业资源与环境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90501 林学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90502 园林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120901 旅游管理 | 本科 | 文史 | 4 | 3360 | 800 | |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81001 土木工程 | 本科 | 理工 | 4 | 3360 | 800 | |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082303 农业电气化 | 本科 | 理工 | 4 | 免补专业 | 免补专业 | |
公共教学部 | 070302 应用化学 | 本科 | 理工 | 4 | 3080 | 800 |
说明:西藏农牧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5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都比较贵,通常本科专业15000-25000元每年,专科专业8000-15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那就更贵了。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西藏农牧学院简介
西藏农牧学院(XiZang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 College)坐落在素有“西藏江南”之称的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是西藏自治区集农、工、理、管等学科于一体,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农业院校。依托其在西藏大学的办学历史,拥有“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西藏自治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西藏农牧学院创建于1972年,其前身是西藏民族学院林芝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命名为“西藏农牧学院”;2001年9月与原西藏大学合并组建新西藏大学;2016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单独建校,恢复为西藏农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