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陇南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陇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29人)》已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本次陇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9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4.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符合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条件的人员除外);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1.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考试《岗位简表》中未限制户籍或生源的,所有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的以《岗位简表》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之前)。
2.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即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3.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录取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四)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岗位简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岗位简表》专业一栏中未标注“**类”的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
(五)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陇南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陇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 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时至2023年6月9日17时 教育口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时至2023年6月14日17时。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复习资料:2023年甘肃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高分通关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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